中國時報記者葉書宏、李柏澔/台北報導
民眾罹患癌症後醫療費用龐大,且癌症有年輕化趨勢,就連民進黨立委余天月薪達19萬餘元,也因女兒的醫療費用大嘆「吃不消」!民眾在「公共政策參與平台」上提案,盼修改《勞工退休金條例》,讓未滿60歲的罹癌者可以提早請領新制退休金,已有868人附議。朝野立委多表示支持,但相關細節仍待討論,將督促勞動部、衛福部進一步研議。
依據國健署統計,2019年台灣平均每4分20秒就有一人罹癌,且有年輕化趨勢,平均每10個癌症病患,就有1人是20至44歲的青壯年。
余天上月在立院拋出應盡速設立「台灣癌症藥品基金」,協助癌友們取得更好的新藥,他受訪時直言,女兒治療癌症一年動輒2、3百萬元,不要說一般的勞動族群無力負擔,就連他個人都大嘆「吃不消」!足見醫療負擔之沉重。
民眾5月24日在公共政策參與平台提案盼修改《勞工退休金條例》,現行規定勞工未滿60歲要提早請領退休金,需為勞保條例所定的失能年金給付或失能等級三等以上之一次失能給付。
提案人提議開放讓未滿60歲之初次罹癌者,選擇是否提早請領回個人退休金專戶內存款,以利用於治療及生活;即使病患康復後,繼續工作,也不影響持續自聘僱單位應提存退休金的義務。
民進黨立委張宏陸認同公民的提案,他表示,未來修法可納入研議,但癌症有不同的病理期程,每個期程都有不同的醫療負擔,並非是一罹患癌症就馬上請領,有些病友可能僅是初期還可以工作,應聽從醫師的建議,他將督促勞動部、衛福部等機關研議,有更細部的規畫及方案後即可啟動修法程序。
「法律本該以民為本!」國民黨立委林德福指出,現行的《勞工退休金條例》僵化,無法顧及罹癌的民眾,後續治療都相當龐大,往往不是勞工階級家庭可以負擔,盼可修法協助罹癌勞工。
林德福說,法律訂定需人性化,政府有責任守護民眾健康,若要勞工階層家庭獨自負擔龐大醫療費用,不僅拖垮罹癌者家庭,同時也可能衍生其他社會問題,政府不能以擔心勞保破產等理由,延宕勞工請領退休金的權益,況且這些本來就是勞工們自己的錢。
依規定,公民提案60天內達到5000份附議後,權責機關須於2個月內做出具體答覆。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長謝倩蒨昨表示,癌症有許多樣態,《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4條已有相關規定,只要病理符合勞退的身心障礙與失能者認定標準,60歲前就能提前請領。
謝倩蒨指出,當勞工符合提前請領的認定標準時,其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者,得請領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但工作年資未滿15年者,應請領一次退休金。
謝倩蒨說,民眾的提案,勞動部須針對細部了解後,再做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