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葉德正/新北報導
桃園某環保業者10月涉嫌將廢液排放新北市林口路邊人孔蓋,遭開罰並移送地檢署偵辦,不料新北市環保局13日再獲報,業者作案地點疑移往民宅,上門稽查業者卻拒絕開門,當場依《水汙法》阻礙查證法條開罰,最高可處300萬並可按次開罰,已要求業者到案說明,並比對後續檢驗結果釐清案情。
新北市議員蔡淑君前晚在臉書直播還原案件稽查過程,林口水資源中心2020年9月25日發現進場水質異常,原以為是工業區廢水流入,卻在10月7日發現來自桃園的環保公司在林口文化北路,將疑似廢液排入生活汙水下水道人孔,環保局發現業者沒廢棄物清理許可證,當場開罰並移請檢警偵辦。
桃園某環保公司遭新北市環保局稽查,但拒不開門。圖為稽查人員取樣畫面。(新北市議員蔡淑君提供/葉德正新北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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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淑君說,水資源中心人員11月13日再發現該公司車輛,開往一戶透天民宅,懷疑業者透過民宅水管偷排廢液,但業者看到稽查人員與警方拒不開門。
環保局表示,10月7日查到該環保清潔公司將廢液排放於路邊人孔蓋中,且該公司未領有合法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依《廢清法》告發並送地檢署偵辦。
環保局說,11月13日晚間再接通報,派員前往林口區南勢四街民宅稽查,開啟廠房前方汙水排放孔蓋,觀察已無廢水排放情形,屋裡疑似有人員在內,且大門深鎖拒絕開門受檢,已違反《水汙法》拒絕接受查證,當場告發,可按次處罰並強制執行查證工作。
環保局說,後續將請業者到案說明,並比對該場址下游處採樣樣品釐清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