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鷖人/台北報導
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昨(3)日在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新創投資規範大為鬆綁,天使投資人可享租稅優惠,最高每年可減除稅額300萬元;有限合夥事業可採「穿透式課稅」,不課營所稅,而向合夥人課所得稅。
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昨(3)日在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好房資料中心)
另外,工業區土地閒置將可強制拍賣,經濟部公告的閒置3年以上工業土地,土地所有權人須於2年內處理,期滿仍未改善經部將可「先罰後賣」。
工業局產業政策組組長周崇斌表示,政府積極推動產業創新投資,透過資金、研發、技術及人才結合推動產業轉型,此次產創條例修正對於新創大幅鬆綁,預期將可活化新創投資環境,並吸引國際資金投資國內新創。
此次產創條例新增天使投資人租稅優惠,個人投資單一公司達100萬元、持股2年以上,投資額50%得自個人所得稅減除,每年上限300萬元。
周崇斌指出,天使投資人租稅優惠是參考新加坡制度,其中,投資減稅扣抵比例為1:3,更是優於新加坡的1:2.5。周崇斌進一步表示,為吸引國際資金來台投資,有限合夥創投事業,出資總額達3億元以上、資金運用於境內達出資額50%,投資於新創公司達實收出資總額30%或3億元者,可採「穿透式課稅」,亦即有限合夥本身不課營所稅,在收益歸於合夥人後,對合夥人課徵個人綜所稅,避免雙重課稅。上述兩項鬆綁都有利於新創發展。上述兩項鬆綁都有利新創發展。
值得注意的是,為了活化閒置工業用地,產創條例納入強制閒置工業用地「強制拍賣」制度,閒置土地經2年緩衝期後仍未進行開發者,主管機關得先罰後賣。
目前經濟部盤點的閒置工業用地有589.2公頃。工業局工業區組組長陸信雄表示,持有3年以上未有開發土地、雖有建築物,但土地建蔽率未達30%,以及未取得工廠登記、營業登記者都會被視為閒置土地。
但陸信雄指出,為避免侵犯個人財產權爭議,此次修法只先納入空地部分進行強制拍賣,也就是說,土地建蔽率未達30%,以及未取得工廠登記、營業登記的閒置土地,都暫不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