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為扶植國內電動車產業,行政院會4日將通過「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第25條修正草案,延長電動汽車、電動機車免徵牌照稅四年,至2025年12月31日,估每年有1.1萬輛電動車受惠,每年減免稅收3.6億元。
另外,行政院可望核定電動車減免貨物稅同步再延長四年,至2025年12月31日止,預估可帶動電動車產值近千億元。
現行電動車有兩大租稅優惠,包含免課牌照稅與減免貨物稅,兩者都是2021年底到期,財政部研議兩者皆延長四年。其中,免徵牌照稅透過修正「使用牌照稅法」,送請立法院審議;減免貨物稅則是透過行政院公告生效。
現行「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規定,電動汽車得自2012年1月6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免徵使用牌照稅,電動機車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免徵使用牌照稅,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並報財政部備查。
這是財政部二度延長電動汽車、電動機車免課牌照稅,減稅優惠從2021年年底展延至2025年年底。財政部指出,自2018年起,我國每年減免電動車牌照稅金額依序為0.43億元、1.7億元、3.6億元,主要為電動汽車輛數持續成長。
另外,「貨物稅條例」第12-3條規定,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車輛可免徵貨物稅,電動小客車出廠價格在140萬元以下免徵貨物稅,僅課徵超過140萬元以上部分,自2017年1月28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減免年限屆期前半年,行政院得視實際推展情況決定是否延長減免年限。
這部分財政部已與經濟部取得共識,將延長實施四年至2025年12月31日,繼續鼓勵民眾購買使用,並已呈報行政院展延,將於行政院公告後生效。
依照交通部統計,電動汽車、電動機車近四年分別增加10283輛、34.1萬輛,比原本經濟部稅式支出評估數量皆多出近一倍,顯見電動車成長量能較預期更佳。根據經濟部統計,電動車近四年免稅優惠已帶動電動汽車產值571億元、電動機車產值378億元,合計949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