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林欣儀/綜合報導
去年11月發生的「瑪莎拉蒂」3惡煞暴力打人事件,張敦量、李韋霖、陳勁豪等3嫌從案發後羈押迄今,台中地院考量羈押期將在本月24日屆滿,法官日前開庭,張男稱已「深感悔悟」,希望獲得交保,還強調「以後一定如期到案」,但法官認為,3人仍有逃亡、串證之虞,裁定延長羈押2月。可抗告。
去年11月,張敦量、李韋霖、陳勁豪駕駛瑪莎拉蒂豪車,與宋姓男大生發生行車糾紛,3人竟痛毆宋男致重傷,事發後引起社會譁然,中檢去年底依涉犯殺人未遂、傷害、強制等罪起訴3人,並請法院從重量刑,台中地院上月開庭審理。
張男3人從去年遭羈押後,曾多次聲請具保均遭駁回,起訴移審台中地院後,至今已延押2次,因本次兩月羈押期限將屆,3人再度聲請具保停押。其中遭羈押禁見的張敦量,聲稱已「坦承犯行,且深感悔悟」,自認沒有逃亡之虞且以後會如期到案,希望獲得交保;他並稱,若仍羈押,也希望法官解除禁見限制。
李韋霖與陳勁豪則都強調,案發時他們沒架住、毆打宋男;李更向法官表達希望交保與妻兒團聚;陳則希望返家協助母親分擔生意工作。兩人的律師則指出,李、陳涉案情節不重,且已記取此次教訓,沒再犯或滅證之虞。
但法官認為,3人仍有串供、滅證及逃亡的可能性,甚至有可能反覆犯案,羈押原因還在,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張男希望能解除禁見限制,法官認為,張若能透過公開資訊了解審理訊息,有機會在證據調查期間勾串證人或共犯,裁定他延押並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