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美君、廖珮君、仝澤蓉/台北報導
金管會上周與產、壽險公會開會,業界已向金管會爭取緩衝期,主要是針對「無副本理賠」的實支實付險新制,還需要進行商品設計及內部作業調整,因此提議延後到九月一日上路,最遲則十月一日才會上路。
金管會官員表示,未來實支實付險商品理賠回歸損害填補精神,採僅接受正本收據、分攤型等都可,金管會並無強制,業者也可思考是否有其他作法。
![六大壽險2024年1月新契約保費(FYP)約403.4億元,創下半年新高,並較去年同期增加37%。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https://p1-news.hfcdn.com/p1-news/MzQ3NzQ5M25ld3M,/fea65d00d4d1f52d_1020x682.jpg/qs/w=600&h=600&r=16888)
據公會研議作法,未來各家保險公司實支實付醫療險理賠上限,將不得超過保戶實際醫療費用支出,若保戶投保超過一張實支實付醫療險,第二張起會就「差額」予以理賠。但市場憂心,若未來實支實付醫療險採差額理賠模式,各保險公司未進一步按比例攤賠,在競爭心理下,業務員是否會鼓勵保戶先向別家申請理賠、避免搶當首家理賠的保險公司,影響理賠服務品質?
壽險業者指出,保險局已找業者開會研議「保險商品銷售程序準則」等案,包括實支實付險新制,但討論示範條款內容時有諸多問題。例如王先生向A、B公司各買一張醫療住院實支實付保單,保額各十萬,王先生發生意外住院費用十五萬元,A公司理賠上限只有十萬元,此時王先生可向B公司再取得五萬元補償金。問題是,王先生要先向A,或先向B公司申請理賠十萬元?或A公司與B公司共同分攤?理賠的優先順序及比例分配如何制定仍需研議,因此業者爭取延後上路。
壽險業者透露,商品設計與示範條款都還要調整。目前產、壽險公會仍在討論分攤型機制,包括了解各保險公司加入意願,技術面得建立新系統處理理賠分攤計算。
保險法專家劉北元曾說,健康險要做到像產險一樣損害填補、比例分攤前,商品須先標準化。現行產險可做到損害填補原則,是因商品都標準化 ,產險商品若重複投保,一旦意外發生,理賠條件相同,比例分攤不難。但壽險的實支實付商品,每家保險公司條件不一,「很難去說誰要負擔多少比例」。
除壽險公司提供實支實付醫療險,產險公司也有實支實付意外傷害險,未來回歸損害填補原則,兩類實支實付會相互影響;假設A先生車禍受傷住院,在產險買的實支實付意外險會理賠,在壽險的實支實付醫療險也會理賠,在損害填補原則下,可能同時碰到比例分攤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