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許政榆、沈能元、陳雨鑫/台北報導
新北中和一名2歲男童確診後,家屬指控衛生局不理會,等到孩子昏迷才送醫,導致重症必須插管治療,甚至忍痛簽署放棄急救同意書,質疑是延誤就醫。指揮官陳時中表示,病患家屬或本人都很急,但整個公務體系都全力做該做的事。
陳時中說,在4月14日下午約5點42分家人有(電話)進線衛生單位,6點2分也有進線,1922受理後交由新北衛生局處理,後續新北衛生局聯絡醫院,並在6點30分和男童母親聯繫,確認後即聯絡119送醫,救護車於7點6分出車,7點30分協助男童送抵醫院,目前還在救治中。
針對重症兒童送醫時序,陳時中說,病患家屬或本人都很急,整個公務體系不管是119或是公務體系,都全力在做自己該做的事情。
對於小朋友14日已經確診重症,為何等到16日才公布個案?陳時中說,14日到院救治,裡面有專業研判,當然時間會儘早公告,但研判過程中,早一天、晚一天是在確認真實情況,比起公布更為重要,即時處理研判是我們需要做的事情。
15日新北2歲童案例,中間似乎產生就醫通報的困難,未來兒童若居家照護,是否有迅速就醫指引?陳時中表示,流程希望越順利越好,兒童跟成人一樣有急性情況,就要進快處理,目前正研擬兒童就醫指引,再提供大家做依循。
陳時中說,該名兒童狀況,當天下午5點42分上線,6點09分上線,6點半就聯繫到醫院,7點11分救護車出車,7點30分就接到醫院,「可以看到這時間序,我們沒有認為有特別延誤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