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胡瑞玲/台北報導
現行新車排氣檢測及認證可在同一家機構完成,為避免有「球員兼裁判之嫌」,環境部22日預告修正「機車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核發撤銷及廢止辦法」草案,修正重點包含廢除「車型年」制度、新車出廠時排氣檢驗導入第三方認證機制,另外採認歐盟及英國合格證明,預計2025年正式上路。
環境部大氣司長蔡孟裕表示,台灣原先是採認歐盟排氣審驗合格證明,但英國脫歐後,有業者反應審驗標準未變會有認定上的困擾,因此本次修正中也一併採認歐盟及英國合格證明。
蔡孟裕說明,若同樣車型款式的排氣構造未變更,車廠及進口車商就不需要每年重新申請新車型的排氣審驗合格證明;若同款式新車排氣有變更再申請,估計約可減少現行一半以上的案件數量,更加簡政便民。
蔡孟裕表示,目前台灣規範是新車排氣、認證可在同一機構完成,但為避免有球員兼裁判情況,因此另設認證要點,預計明年公告,並讓業者來申請認證機構的許可,2025年正式施行第三方認證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