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王燕華/花蓮報導
花蓮縣政府核准民間業者在吉安鄉新建兩座廢棄物貯存轉運站,引發附近居民不滿,13日到縣議會陳情抗議要求撤照。縣府回應為密閉廠房,業者未來還必須申請清除許可證變更,希望屆時能與居民取得共識。
「拒絕轉運反對囤積、我愛光華反對汙染」,兩處轉運站分別位於光華、干城村,抗議居民拉起白布條,反對新建廢棄物轉運站,縣府代理祕書長饒忠出面接過陳情書。
抗議民眾不滿指出,光華已經有一座垃圾場嫌惡設施,惡臭問題10幾年來都無解,竟然還要再蓋廢棄物轉運站;也有居民質疑,台泥水泥窯明年就可以啟用代燒垃圾,為何還需要再蓋垃圾場?
場內也有縣議員黃馨聲援,就新建轉運站一事質詢環保局。黃馨表示,垃圾場屬於鄰避設施,縣府核照過程應該更謹慎。雖然公部門有權核定,但周邊居民無法承受,是否在發照前先在地方開說明會、公聽會,不要讓業者要蓋了,又遭民眾抗議。
環保局副局長饒慶龍說,因為事業廢棄物無法送入台泥、宜蘭利澤焚化爐焚燒,業者才申請轉運站,暫時貯存置放事業廢棄物,再分批送往處理機構或掩埋場。
他表示,兩新建場都屬於密閉場房,建造面積300坪,依法規未達環評認定標準,不需辦理說明會或公聽會,縣府相關單位依權責會審,今年3月核發建照。環保局也在4月下旬召開地方座談會,並要求業者5、6日分別在光華與干城辦理地方說明會,業者未來還需要變更清除許可證,到時也希望業者與居民取得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