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齊瑞甄/台北報導
要保書,是指要保人向保險公司申請投保時所填寫的書面文件。要保書主要內容包括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職業、地址、電話、身分證字號等;此外,還包含受益人姓名、要保事項、要保人、被保險人告知及聲明事項、要保人與被保險人簽名等。
填寫時應注意:一、要保書應由要保人親自填寫並由要保人、被保險人親自簽名,不要由招攬人員代為填寫或應招攬人員的要求填具空白的要保書。
二、收到保險單時應再次核對生效日期、投保內容、保險金額、保險費及告知的事項是否相符,如有錯誤應即時要求保險公司更正,以維護自身權益。
三、要保書的詢問事項,要保人務必誠實回答且於要保書記載,這是日後能否理賠的重要步驟。
四、要保書內可勾選是否同意保險費的墊繳,如要保人勾選同意墊繳保險費,當未依約交付續期保費時,保險公司會從要保人過去所繳保險費所累積的保單價值準備金中,墊繳應繳的保費使保險契約繼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