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游明煌/基隆報導
基隆暗夜惡火釀2死4傷,勇消詹能傑殉職,起火二樓堆積大量資源回收物不僅阻礙逃生路,也造成搶救困難。民宅堆積大量回收物去年底就發生,一名九旬老婦差點喪命,昨天同樣情況又釀二死悲劇。市府指出,建築法規、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都僅規範公共區域空間,屋內行為只能勸導。
基隆樂利三街一處二樓民宅前天深夜火警,屋內堆滿雜物助長火勢,更增救援困難。住戶羅姓女子受困,仁愛消防分隊小隊長詹能傑三度衝進火場搜救,脫下面罩給對方試圖以命換命,自己卻身陷火場,昨凌晨被救出二人均不治,是今年首起消防人員殉職。火災原因初步指向電線短路,確實原因仍須釐清。

屋內堆積如山的資源回收物釀大火,近來不是第一次,去年11月28日基隆成功二路也發生類似狀況,當時火勢驚人,悶燒很久才找到起火點撲滅,差點奪走屋主的性命。
消防局說,當時成功二路一處民宅凌晨大火,波及鄰近一棟公寓,陷入火海,九旬紀姓阿嬤及時獲救,房子付之一炬,現場疏散30多人,沒有人員傷亡,但該屋半年內第二度發生火警,消防人員發現堆積大量雜物延燒。
基隆市都市發展處說明,建築物公安檢查申報是針對公寓大廈共用部分設施及設備進行檢查,台北生活家社區公共區域部分,有完成114年度建築物公安檢查申報,檢查項目符合規定。火災發生是在住戶室內專有部分,並非建築物公安檢查申報的適用範圍。管委會應多勸導改善,住戶也要有警覺易造成逃生困難。環保局也說,廢棄物清理法規範的無法涉及民宅內私領域。
律師議員鄭文婷說,目前建築法規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都僅規範公共空間,住戶在樓梯間、共同走廊等公共空間堆置雜物違法並可開罰,但屋內屬私領域行為,公權力難以強制進入,除非有違禁品或造成噪音、放火等公共安全危害行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