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綦守鈺╱即時報導
206台南大震原維冠住戶有31戶盼原地重建,預計109年6月2月底完工,其餘74戶成立「維冠大樓受災戶自救會召集人」搬離傷心地,今卻發表陳情書,希望能早日購屋以安心居住,發言人侯建凱表示,市府雖提供建物與土地補償金,但多數都拿來償還維冠房貸,如今僅有20戶受災戶重購,多數仍在租屋階段,盼能增加異地購置戶的補助。
維冠大樓受災戶自救會召集人侯建凱表示,重建工程將於三年後竣工,31戶的原地重建戶也將返回家園,他們特別向院長賴清德陳情,強調在106年1月20日,「0206震災重建復原小組」第13次會議中,賴清德曾裁示基於平等對待原則,對於異地購置與原地重建應平等補助,但很多人把補償金及土地價款拿去償還原本房貸,加上目前房價動輒7、8百萬元,因此多數仍在租屋階段。
「維冠大樓受災戶自救會召集人」今向行政院長賴清德陳情,希望能早日購屋以安心居住。記者綦守鈺/翻攝
侯建凱表示,市府對於原地重建戶都更規劃、建築設計監造、建物拆補、租金補貼至重建完成、重建期間貸款利息、重建工程等補助費用,這些費用是在2996萬7,044元之外所增加的補助,依平等對待原則也應補助異地購置戶,希望能獲得平等的對待,沒有其他非分之想。
另外,異地購置戶雖然佔原維冠住戶的多數,但長久以來我們是站在相市府、肯定市府作為的立場,很少對外出聲,也不曾吵鬧,然而,原地重建戶所獲得的補助遠遠超過異地購置戶,這已明顯違反平等對待原則,盼政府能在平等對待原則與合理範圍內,「再伸援手,給我們一些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