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記者陳世宗/台中報導
台中和平梨山地區環山段96、97地號,民眾申請果園改植蔬菜,未依計畫進行違規開挖整地。台中市政府水利局派員稽查後,依違反《水土保持法》規定要求全面停工,並裁處30萬元罰鍰;水利局強調,若屆期未完成,將代為僱工執行,並向義務人求償費用。
水利局長周廷彰說,梨山地區環山段96、97地號業主將果樹砍除,開挖堆放外運土方,以鋼軌打設簡易擋土設施攔阻土砂,出土高度達3公尺以上;該局派員稽查後,發現未依核定計畫執行嚴重破壞地形地貌,要求水土保持義務人停工,全面覆蓋裸露區域。
台中和平梨山地區環山段96、97地號,民眾申請果園改植蔬菜,未依計畫進行違規開挖整地,此為示意圖。(廖肇祥攝)

水利局同時依《水土保持法》第33條規定,裁處水土保持義務人30萬元罰鍰;經過檢測後,發現該違法開挖區域距離下邊坡房舍及台7甲現道路甚近,有造成公安水土流失之虞;市府依《水土保持法》第33條規定將義務人移送法辦。
市府日前邀集農業局、原民會及水保技師公會理事長等,至現場針對水土保持安全保護措施狀況進行檢查,要求業者將基地打設H型鋼擋土牆背填土方全數降為1.5公尺以下;鄰近台七甲線2處崩塌地鄰接地界需退縮10公尺,並降挖至原始地表。
水利局強調,該局要求降挖區全部覆蓋黑網,限期於6月7日前全數完成;屆期未改善,將僱工代為實施維護措施,所需費用依法向義務人求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