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 1470

房東在台天數 牽動扣繳率

#租金 #中區 #財政部 #理財 #房東 #申報 #海外 #國稅局 #政策 #中華民國 #入境 #支付 #身分
經濟日報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公司給付租金對象,如果屬於稅務上的「非居住者」,例如房東旅居海外,整年從未入境,公司付租金時,應以非居住者適用稅率20%來代扣所得稅,而非以居住者扣繳稅率10%來扣稅。
 
中區國稅局表示,要判斷個人是否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在台居留天數是關鍵之一。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要判斷個人是否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在台居留天數是關鍵之一。聯合報系資料照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一般遺產稅案件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六個月內申報遺產稅,如具有正當理由不能如期申報,應於申報期限屆滿前以書面申請延期,申請延長期限以三個月為限。聯合報系資料照
依規定,在台灣設有戶籍的個人,如果當年度在台灣境內居留滿31天,或雖居住一天以上、未滿31天但生活及經濟重心在台灣境內,都視為居住者;否則將視為非居住者。
 
所謂生活經濟重心在境內,例如享有健保、勞保等社會福利,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國內,或是有在境內經營事業、管理財產等狀況,稅局會綜合考量。
 
國稅局指出,稅務身分會影響適用扣繳率,以租金來說,付租金給非居住者,扣繳率是20%,給付居住者,扣繳率則為10%;在扣繳時限方面,給付居住者,應次月10日前繳納,次年1月底前申報;給付非居住者時,則應在給付日起十日內完成扣繳申報。若誤判房東稅務身分,可能導致扣繳錯誤,而衍生補稅。
 
舉例來說,甲公司承租某房東名下房屋作為辦公場所,2024年每月匯款租金1萬元,全年共支付12萬元,甲公司以為房東設籍台灣,屬於境內居住者,因此到了隔年1月才申報扣繳。
 
國稅局查核發現,房東在2024年全年從未入境台灣,且簽約時即已告知公司自己長期居住海外,依法應視為非居住者,扣繳率為20%,且應在給付十日內申報扣繳,甲公司未依法代扣2,000元稅款,也未依限申報,遭查獲後依規定裁罰。
 
國稅局表示,企業支付租金或各項所得,應留意支付對象的稅務身分,即便對方有台灣戶籍,也須留意在台居留天數,正確判斷適用扣繳率。

  • 到Google新聞追蹤好房網News!

  • 脆起來!加入好房網News的Threads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熱銷建案&網友看屋心得



好房網不只有新聞,還能找優質宅

好房網News粉絲團

成為好房網Line好友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頭版 總覽 圖輯 名家 專題 土壤液化 好房網TV 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