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蔣永佑/新北報導
黃姓女大學生在新北市捷運新埔站外等公車遭17樓安裝中冷氣機掉落砸死,新北地方法院認定,安裝工人李姓男子專業不足,派工的冷氣行老闆劉姓男子有監督責任,7日依過失致死罪判李二年、劉一年六月徒刑;可上訴。
審理時李姓男子稱,對當天安裝的直立式冷氣機型不熟,從業以來只裝過四台,但劉姓男子仍執意指派他安裝;劉稱,新婚兩年,小孩剛出生,冷氣行安裝僅抽成25%,對李草率施工釀禍感到「所託非人」,自己也很無辜。

合議庭認為,劉以1千元承攬冷氣安裝作業,轉包李以750元施工,無論自行施工與否,劉都負有防止任何危害的指揮、管理及監督責任,卻任由專業不足的李獨自施工;事後李認罪,劉始終否認犯行,均未與家屬和解,使芳華正茂的死者香消玉殞,依法量刑。
前年7月20日上午,李作業時疑因未遵守安全作業規定先安裝角鐵撐住冷氣機,以致33公斤冷氣機掉落,砸中與胞姊在捷運新埔站外公車站牌等公車的政治大學生21歲黃姓女子,她頭部外傷併頸椎與身體多處骨折、神經出血性休克,經送醫不治。
檢警查出,案發處大樓17樓房客購買直立式窗型冷氣機,由劉指派李安裝,李施工時將冷氣機放在窗框上未加以固定便鬆手,致冷氣機自大樓外牆墜落。檢方起訴認定,劉雖有乙級冷凍空調裝修技術士資格,明知李缺乏經驗及專業安裝能力,施工時不斷致電詢問如何安裝,連相關材料尺寸都分不清楚,仍為省錢輕率縱容李進行高風險施工。
原文出處 【冷氣砸死女大生 安裝工判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