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朱冠諭/桃園報導
農曆春節即將來臨,桃園市交通局表示,全市公有路邊停車格將於2月8日(小年夜)至14日(初五)期間暫停收費。另,桃園市區公車、幸福巴士及免費公車路線,考量通勤、通學需求較低,農曆春節連假期間將減班或停駛,並視實際需要機動因應調整。
交通局表示,農曆春節假期自2月8日起至2月14日為期7天,全市公有路邊收費停車格將暫停收費,範圍包括桃園區、中壢區、平鎮區 、蘆竹區、龜山區、八德區、楊梅區 、大溪區、大園區 、觀音區及龍潭區;若駕駛人停車單繳費截止日期適逢農曆春節連假,最遲可延至2月16日機關正常上班第2日繳費。
另,農曆春節連假除行經鐵、公路車站、名勝古蹟及風景遊樂地區各線公車,將機動性增加班次,桃園市區公車、幸福巴士、免費公車將調整營運班次,其中,市區公車路線於2月8日(小年夜)與2月14日(初五)收假日,多數依現行假日班次營運。
除夕至初4部分路線依假日班次減少3至4成營運、部分路線停駛;復興區幸福巴士部分路線則依假日班表營運;免費公車多數於2月9日至14日停駛。農曆春節期間調整班次的公車路線,自2月15日(初六)起恢復平日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