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余采瀅/台中報導
地面型太陽能光電設置爭議不斷,台中市政府自今年起從嚴審查。據統計,今年截至目前僅30件同意備案,較去年同期的84案大幅減少。經發局長張峯源表示,水塘、農地及山坡地等案全遭否決,是核准數銳減主因;未來將持續尊重地方意見,從嚴把關。
市府指出,為回應地方對地面型光電設置的疑慮,5月修訂「地面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審查要點」,擴大審查範圍並強化公開程序。新規定要求申請人須舉辦地方說明會,案件並公開閱覽;審查項目則納入土地使用管制、環境影響及地方意見等面向,提升透明度與民意參與,以避免後續紛爭。

經發局長張峯源指出,2024年地面型太陽光電共84案申請同意備案,今年截至目前僅30案申請同意備案,數量明顯減少。近來太平、大雅、北屯地方上都出現反彈聲浪,因此,經發局都會尊重地方意見,從嚴審查。
國民黨市議員張廖乃綸表示,她支持再生能源發展,但光電設置應兼顧居民權益與環境永續,「不能以綠能為名犧牲生態與農業」,面對地方反對聲浪,市府審查過程一定要尊重民意且確保安全。
議員張瀞分說,光電板使用壽命約20年,報廢後如何回收?地方是否具備回收與再利用機制?居民為何反對?是環保、視覺景觀、土地利用還是信任缺口?她要求市府相關單位釐清,否則居民接受度會越來越低。
民進黨議員曾朝榮指出,市府應以科學數據與安全標準為依據,公開透明說明審查過程,化解疑慮;議員陳雅惠建議明確規範設置區位、安全維護及回收機制。
經發局長張峯源表示,台中市目前太陽光電裝置容量已將近900MW,全力朝1GW邁進。針對地面型水面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申請案件,市府的審查過程確實比過去嚴格,實際上,在水塘上、農地上、山坡地上的案件幾乎都不准,充分尊重地方意見。
原文出處 【地面型光電爭議多 台中僅准30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