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譚宇哲/新北報導
新北市金山區的水尾漁港9日上午發生2起戲水意外,55歲余姓男子上午7時許在海上玩獨木舟,因體力不支被海流沖走,接著中午12時左右,一群10人前往漁港戲水,38歲王姓男子、42歲黃姓女子游泳到燭台嶼,卻遭大浪沖到外海,所幸3人獲救後均無大礙,但因3人在禁止水域遊憩範圍內違規戲水,每人恐面臨最高5萬元的罰鍰。
男玩獨木舟被沖走
新北市消防局指出,余男及友人昨天上午7時在水尾漁港神祕沙灘玩獨木舟(立槳),余男回程時體力不支,被海流沖到離岸400公尺外海,嚇得連聲呼救,友人見狀趕緊通報警消,金山消防人員出動船艇將男子救回,所幸意識清醒沒有大礙。到了上午11時許,王男、黃女等一行10人正在水尾漁港玩風浪板等水上活動,王男和黃女想從水尾漁港至燭台嶼,中途卻因風浪太大失聯,同伴發現後,於11時50分報案。
新北市金山區的水尾漁港9日上午發生兩起戲水意外,警消出動消防船艇和空勤總隊出動直升機分別將3人救起,幸未釀成憾事。(譚宇哲翻攝)
水尾漁港禁止戲水
金山消防分隊小隊長邱豐洲指出,消防局中午12時20分左右在燭台嶼周邊救起載浮載沉的黃女,到了下午1時7分左右,空勤直升機在外海3公里處發現王男,因天象不佳無法吊掛,只能利用信號彈告知船艇前往救援,所幸2人身上僅有擦傷並無大礙。
新北市消防局表示,金山區水尾漁港至璜港間屬於禁止水域遊憩活動的範圍,去年共函送13件民眾違規戲水案件,這次消防局以及海巡署第二岸巡隊璜港安檢所等單位,將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規定,將3名違規民眾函送主管的交通部觀光局北觀處裁處,每人依法可處1至5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