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本土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經濟部加工處啟動第三階段紓困,19日宣布延長紓困措施,對於科技產業園區內營業額衰退五成的艱困廠商,得申請土地租金、管理費及污水處理費用緩繳一年;另外,經營幼兒園、餐廳業者得申請租金減半七個月。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表示,新冠疫情今年5月大爆發,嚴重影響內需產業,甚至持續影響加工出口區內部分事業營運績效,為協助區內廠商度過營運難關,科技產業園區第一階段紓困措施於去年5月實施,土地租金全面減收20%計六個月;第二階段於去年12月起,營業額衰退15%之廠商,可再申請土地租金減收20%計六個月。
本土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經濟部加工處啟動第三階段紓困。圖/中時報系資料照
加工出口處表示,經比對2020年至2021年4月止,各園區營業額已有逐步復甦情形,顯見紓困措施已達階段性成效,總計兩階段共有300多家廠商受惠。
但本土疫情5月突然大爆發,國內疫情嚴峻,加工處再提出第三階段「科技產業園區因應疫情延長紓困措施」,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區內事業任一期營業額減少達50%以上時,可向加工處(或分處)申請土地租金、管理費、污水處理費用緩繳一年,除原本的餐廳租金(權利金)減半七個月紓困措施,因應疫情三級警戒,幼兒園必須停業,因此第三階段新增經營幼兒園者也可申請租金減半七個月的措施。
加工處長楊伯耕表示,為緩解區內事業因發布疫情第三級警戒以來,園區幼兒園及餐廳營運情形明顯受到防疫政策衝擊,營業額急遽衰退,及部分製造業、軟體服務業與外銷相關技術服務業持續受到疫情衝擊,營業額衰退超過50%,已符合艱困事業條件,加工處特別報經濟部核定延長一年紓困措施,協助事業度過難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