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劉柏均/台中報導
神岡豐洲科技工業園區第二期開發案,日前由台開負責辦理,現鬧上法院,爭議訴訟中,中市府接手規畫開發案,今由市議會法規委員會,審查該開發補償人民請願案;市議員周永鴻認為,應對承租戶免徵土地增值稅、提高土地改良費並納入開發成本,從優處理補償。委員會後結論,請市府研議辦理。
周永鴻說,神岡豐洲二期園區開發範圍,有許多原本以三七五減租條例承租土地耕作的民眾,世代耕作營生,土地若被徵收無法繼續耕作,生活受到嚴重衝擊;要求應對承租戶免徵土地增值稅、提高土地改良費並納入開發成本,從優處理補償。

周永鴻強指出,豐洲二期園區屬政府依法出售公有土地,據平均地權35條和土地稅法28條,應屬於免徵土地增值稅範圍,承租戶們配合政府政策,失去耕作土地的權利,獲得的補償不該被當作獲利徵收土地增值稅。
豐洲一期和二期的開發時間相距超過十年,物價成長幅度相當可觀,但二期補償土地改良費每分地20萬,不如一期每分地25萬,經發局的補償標準相當不合理。
周永鴻呼籲經發局,應從優補償豐洲二期三七五減租承租戶,免徵土地增值稅、增加土地改良費,才能真正照顧到受影響的民眾
委員會後結論,請市府經發局會同相關單位,研議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