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賴佑維/桃園報導
桃園市警察局9月起將車禍重傷事故比照死亡車禍,若發生將和路權單位、專家到現場會勘,研議改進方式,至今已會勘115處,建議改善交通工程設施48項。桃園市交通局也要求公車需全天候開啟頭燈,駕駛落實轉彎時「指差確認」動作,確保交通安全。
警方說,過去若發生死亡車禍,會與路權單位到場會勘,研議改進重點。桃園市警察局與消防局合作,由消防局提供受傷較嚴重的交通事故救護資訊,交通警察大隊再交叉比對,比照死亡事故辦理會勘。

市警局交通大隊整理消防局提供資料,篩選今年1至9月48路段共115處地點,9月起試辦為期半年的現地會勘,邀請路權單位、專家學者到場,建議改善交通工程設施計48項,透過交通工程改善降低事故。警方說明,這48項中最常見的為斑駁標線重畫,或是在道路設置分向線,分開正逆向車輛,避免因無分向線導致車輛交會。此外有些無紅綠燈路口沒有畫設慢、停的標線,也會補上。
交大大隊長李維振表示,未來將持續透過會勘機制,聚焦多元數據分析,包含事故類型分析、標線號誌檢討,並納入基層觀察與專家建議,提出精進措施,如標線重繪、調整專用車道、增設行人庇護島、標線型綠鋪人行道及強化科技執法等,透過滾動式檢討與即時調整,全面提升桃園市道路交通安全,共創安全友善的用路環境。
透過不斷宣導、執法,桃園市民國114年1至8月發生交通事故30日內死亡人數計149人,較去年同期減少43人,降低事故比率為六都第一,希望此政策推行能降低桃園重大事故。
交通局也推動交通改善措施,14日起全市市區公車全天候開啟頭燈行駛,以提高車輛辨識度,提醒其他用路人注意,降低事故風險。此外要求客運業者強化駕駛教育訓練,落實轉彎時「指差確認」動作,提醒駕駛在起步、轉彎或進出站時,確實觀察周邊車況與行人安全,並納入公車評鑑。若民眾舉報或稽查發現駕駛未落實指差確認,明年起將依照契約裁處,強化執行力道。
原文出處 【桃園車禍會勘 建議改進48項交通設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