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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軌推動社會住宅 創造三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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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方明/桃園報導

因應桃園縣今年底正式升格為直轄市,且為落實居住正義,桃園縣政府積極規畫整體住宅計畫,並打算推動社會住宅,專家學者認為,桃園縣興建部分社會住宅有其必要,官方或民間興建可雙軌進行,但必須由政府主導做為出發點,而最後的經營管理則是社會住宅成功與否的關鍵點。

桃園縣政府與本報18日共同舉辦座談會,探討桃園縣整體住宅計畫方向與興建社會住宅的可行性,圖為與談人─安杰物業集團協理胥德龍(左起)、美商仲量聯行董事總經理趙正義、內政部營建署國民住宅組組長王安強、工商時報副總編輯王榮章、桃園縣長吳志揚、淡江大學副教授莊孟翰、OURs都市改革組織祕書長彭揚凱、德明財經科大副教授花敬群、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記者洪錫龍/攝影)

桃園縣政府上周五(18日)邀請多位專家學者及官方代表,針對縣內整體住宅規畫及推動社會住宅議題舉辦一場座談會。

桃園縣縣長吳志揚表示,桃園縣目前逾205萬人口,年輕人占多數平均年齡約37歲,101年桃園縣住宅自有率達90.47%,但空屋率約20.8%(約15萬戶),家戶所得比6.95倍、貸款負擔率29.37%、住宅買賣平均單價17.07萬元/坪。

吳志揚表示,在桃園餘屋還很多的時候,目前思考還有沒有其他政策工具,一方面可照顧弱勢族群,一方面又可消化餘屋,且是否有必要蓋公有房屋來出租或出售。

居住政策 應與房市做區隔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不動產投資副教授花敬群指出,弱勢族群的照顧是住宅政策最核心也是最基礎的問題,在弱勢照顧還未提供到基本的量之前,政府不應該再浪費資源在出售政策上,出售這個概念至少5~10年內不應再提,桃園縣在此大方向應先定調。

他認為,社會住宅是居住政策最核心該做的事,不管是政府還是民間做,本質都是具有某種財務自償效果的公共設施,但一定要由政府主導來作出發點,若以民間興辦來作思考出發點,會陷入建商財務邏輯,也會對建商提出過大的誘因,民間應該是政府的協力廠商,而不是主辦單位,後面的經營管理才是成敗關鍵,如何製定訂遊戲規則讓政府公權力在社區營造有效發揮才是重點。

除此之外,居住政策某種程度上要與房市政策做區隔,空屋餘屋太多不要天真想納入社會住宅體系中,居住政策應是主軸,民間市場為輔,空屋餘屋交給時間、市場去解決。

內政部營建署國民住宅組組長王安強表示,中央住宅政策所秉持的是全方位思考、多元協助的概念,尊重地方政府租、買因地制宜,桃園龜山合宜住宅正在興建中,有其正面的意義,照顧到上千位買不起房的民眾。

他說,中央大力推動社會住宅,在桃園縣有3塊閒置國宅用地,可評估是否有意願興建社會住宅,中央每處有規畫費用補助150萬元,在住宅區的國有土地如果要興建社會住宅,桃園縣政府可向國產署申請無償國有,不須再變更都市計畫,如此可減少興建成本。

美商仲量聯行(JLL)董事總經理趙正義指出,目前政府居住政策是以多元方向做思考,但受薪階級與低收入戶必須分開看,受薪階級主要以合宜住宅為主,雙北市因房價高可推動合宜住宅政策,但桃園房價才10幾萬(除青埔、藝文特區),合宜住宅必要性不高。

只租不售社會宅 適合低收入戶

在低收入方面則贊成興建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但桃園目前約有17萬戶空屋,空屋如何釋出是很重要議題。國內租屋市場,有錢人怕房客破壞不願出租,另外是因租金報酬率太低,沒有誘因來出租,造成餘屋太多,此方面應可透過租稅方法,鼓勵房東釋出。

趙正義認為,社會住宅部分興建是有必要的,興建地點則傾向捷運周邊,桃園應推動TOD的概念(以捷運為導向的都市政策),將住宅及產業盡量在捷運周邊發展,並將捷運周遭容積率拉高進行開發。

在財務考量上可進行民間BOT,民間興建住宅的利潤可免費來興建社會住宅(混搭),並可交由民間來經營,可避免國宅蓋好後丟給政府造成品質低落,但前提是公營住宅政府必須租金補助,如此政府、投資人、民眾可創造出三贏。

公共建設 需跟上房市腳步

OURs都市改革組織祕書長彭揚凱則表示,在整體住宅政策方面,健全不動產市場機制(租或售),可解決大部分人居住問題,但弱勢族群就必須由政府介入,國外作法不外乎租金補貼或社會住宅。

他認為,桃園供給量夠、空屋率高,房價所得比為五都中最低,桃園應以此為榮,代表人民居住在此負擔小,是CP值非常高的居住環境,而不應說房價漲不夠多。

因房價低、空屋率高,合宜住宅模式不適合桃園,該關注的是蓋這麼多房子,公共建設環境是否能跟上來。

他說,桃園近年房地產蓬勃,建商愈來愈有錢,但縣政府愈來愈窮,所以改善容積公共化用來強化政府財務非常關鍵,不要將容積當成是建商的福利。

彭揚凱指出,解決弱勢族群問題,租金補貼是可以做,但弱勢族群也不一定租得到,蓋社會住宅還是不可避免,雖有很多模式,但關鍵是決心而不是怎麼做的問題。

至於社會住宅要民間蓋還是政府蓋,他認為,不管是誰蓋政府都一定要補貼,這才是關鍵所在。民間蓋可想像為民間投資租賃住宅產業,低於市價租給弱勢族群,政府一定要補貼差額給業者,民間興建可說是公帑的節省效果。

訂好管理機制 不怕居民反對

彭揚凱表示,桃園縣政府也可雙軌進行多管齊下,日本、香港、新加坡都是政府成立公司自己蓋,因為他們認為這是社會福利,要確保一定的數量,但這只是不同財務的效果,基本上政府都要花錢,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可多方面嘗試。

淡江大學產業經濟系副教授莊孟翰表示,社會住宅意義重要,應該還是要蓋,地點選擇只要政府有空地地方都可考慮,只要管理機制做好,不要怕當地居民反對。

不管怎麼蓋,租金、利息補貼總是難免,但政府要宣導租跟買不同,租的是中繼住宅的概念,一段時間後還是輔導要買。

他認為,桃園縣有自己的商圈,建構起捷運,住宅不是問題,反而是管理、維護、空屋如何課稅,如何利用現有餘屋及未來的供給量,搭配政府社會住宅政策,或許有辦法解決居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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