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王燕華/花蓮報導
位於花蓮中區的環保科技園區因交通、產業類別受限等因素閒置多年,被譏「最貴蚊子館」,縣府9度招標受挫,近日再辦招商,為求順利發包,提案將招標租期從原本10年延長到20年,但議會臨時會審查認為環保局提送資料太倉促,且租期太長有疑慮,先退回,下次定期會再議。
環保科技園區座落在鳳林鎮,民國91年由環保署補助8.5億元,縣府自籌6000多萬元,超過9億元打造,但補助計畫於民國100年屆滿,廠商因租約到期、交通不便及改變營運策略等因素提前解約,設施閒置成蚊子館,遭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列管,迄今未完成活化。
花蓮縣環保局從民國107年4月到去年9月,9度招標,有7次流標,1次不予決標,還有1次是廠商得標後,認為因園區建物無法使用,申訴撤標,活化遲無具體進展,屢遭審計部點名,每次縣議會開會幾乎都被提出來討論,遭議員譏諷為全國最貴蚊子館。
縣議會近日召開第19屆第17次臨時會,環保局提案盼依土地法第25條相關規定,將花蓮環科園區委託經營招標案租期延長為20年,得延長一次,增加廠商進駐意願。
多位議員雖肯定環保局尋求活化的努力,但認為20年還可以再延一次,等於40年租期實在太長,且開會前沒幾天環保局才送來厚厚一疊資料,根本沒時間仔細了解內容就要審查。主持會議的議長張峻也認為確實太倉促,裁示退回,11月定期會重提再審。
環保局副局長饒慶龍說,為爭取園區活化做非常多努力,但受限環保署規定6大產業,確實很困難。園區內有8公頃土地,廠商有意投資設廠,但反映10年租期太短,無法回本,希望延長租賃年限,因此才在公共工程委員會建議下,依土地法規定修改,延長租賃年限,會持續和議員溝通爭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