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蔡依珍/桃園報導
桃園市主計處調查桃園去年家庭收支,包括平均每戶所得收入、消費支出及自有住宅率,都位居六都第2,其中平均每戶所得收入達142.4萬元、消費支出87.9萬元,且近3成都用在「吃」上,主計處指出,桃園升格後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逐年上升,市府會持續打造宜居宜業城市。
可支配所得逐年升
桃園升格後,主計處從2015年開始調查家庭收支,並派員實地訪查,蒐集各階層家庭收支資料當政府施政的重要依據,像是社會救助最低生活費、稅務機關計算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等,都參考家庭收支調查。
桃園升格後人口不斷增加,建案也不斷推陳出新,桃園市主計處統計,桃園自有住宅率達84.32%,六都中僅次台南。圖/記者蔡依珍攝影
根據調查,桃園市民去年平均每戶所得收入達142.4萬元,在全國縣市中排名第4名,僅次於台北市和新竹縣、市,平均每戶消費支出87.9萬元、可支配所得118.3萬,在六都都排名第2,僅次於台北市,另外自有住宅率也達84.32%,六都中僅次台南市。
進一步分析消費支出,以「住宅服務、水電瓦斯及其他燃料」24.02%、占比最大,其次依序為「醫療保健」15.67%、「食品及非酒精飲料」15.02%、「餐廳及旅館」12.79%,從「食品及非酒精飲料」及「餐廳及旅館」合占27.81%,可見每戶平均消費結構仍以「食」為大宗,市民花在美食享受成生活小確幸。
每戶儲蓄30.4萬元
而桃園平均每戶儲蓄30.4萬元,遜於雙北,位居六都第3,且家戶收入高達61.08%都來自受雇報酬,顯示薪資是桃園市民所得大宗,也是主要收入來源。
主計處也以「五等分位差距倍數」比較家庭所得分配與差距,最高前20%家庭平均為233.8萬元、最低後20%家庭平均為40.9萬元,市府強調桃園住宅平均價格只有台北的1/4、新北的1/2,將持續透過投資、就業及各項經建計畫,將桃園打造為宜居宜業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