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桃園報導
桃園市許姓建商被查獲擁有四把改造手槍、五十八顆子彈,辯稱遭黑道恐嚇為防身才買槍,法院審理時,律師表示許想捐三百五十萬元做公益換取緩刑,但法官認為若捐錢就能了事,恐讓大眾譏為「有錢判生,無錢判死」,依法判他三年半徒刑。
檢警調查,財力雄厚的許姓建商,四年前以六十三萬元,向綽號「阿來仔」男子,買了四把改造手槍及五十八顆子彈,被警方在他公司查獲,經鑑定槍枝性能良好,四十九顆子彈具殺傷力。
桃園地方法院。(聯合報記者曾健祐/攝影)
許辯稱,曾被黑道找上想分配利益,他自認警察沒辦法廿四小時保護他,才會買槍彈自保,但檢警查出他曾到高爾夫球場試槍,檢方認為他炫耀、玩票性質濃厚,依法起訴。
許的律師說,許購買槍彈是遭黑道恐嚇,為保護家人及員工,許願意支付三百五十萬元做公益,請求法官緩刑。
法官認為,許擁龐大火力,如同意捐款即緩刑,恐遭「有錢判生,無錢判死」之譏,考量許犯後態度良好,無前科,判刑三年六個月,併科罰金十一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