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王長鼎/綜合報導
黃姓男子兩年前多次要求林姓前女友復合未果,提兩桶汽油直奔前女友新北市住處縱火燒屋,因住宅有投保火險,林女獲保公司理賠107萬餘元,保險公司依保險法代位向黃男請求損害賠償,新北地院日前判決黃男應賠償保險公司90萬895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黃男與林姓女子分手後,多次要求復合未果,於2021年9月10日深夜,先持利器刺破前女友汽車輪胎,前女友當天一早出門上班發現汽車輪胎沒風,以手機通訊軟體質問黃男,「我汽車左後輪沒風,是你嗎?把我車胎弄到沒風,我要怎麼上班?搞這些有的沒有的小動作。」黃男回說,「我已經不是人,是魂,我也活夠了。」

當天上午8時,林女在家聯絡修車廠時,黃竟提著2桶汽油衝進來,還說,「我來了,我就不打算走」,林女見汽油桶很大,擔心黃男要放火,一直哀求不要這樣,黃怒說,「如果不復合的話,要毀一起毀」、「要死一起死」。
黃並動手將林女拖進房間,脫林女衣服想要猥褻,林女為求自保,拿瓷器敲頭、刮手,黃男見狀順手抓起手機充電線將林女雙手綁起來,因超過上班時間未到,公司同事打電話來關心,林女怕惹火黃男,只好邊哭邊說「沒事情」便掛斷手機。
公司同事驚覺有異再撥電話都沒接,便持續傳LINE訊息詢問,黃就整個抓狂,開始從房間到客廳潑灑汽油,硬扯著林女一起坐在地上,林女驚問「是否想要我死」,黃男二話不說便將手中打火機點下去,林女見狀只能把眼睛閉起來,隨即聽到巨大氣爆聲,黃疑似被氣爆燙傷,當場大喊一聲就跑出去,因屋內灑水系統啟動,大約30秒火就被撲滅,但林女發現地上都是她燒掉的皮屑。
新北地院去年將黃男依殺人未遂罪及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住宅未遂罪,判刑9年;民事求償部分,因林女房屋有投保住宅火災保險,旺旺友聯產物保險公司賠償林女107萬8775元,依保險法代位提告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新北地院民事法庭日前判決黃須賠償90萬895元,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