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許家寧/基隆報導
基隆43歲男子陳青旭因積欠1萬8000元交通違規罰單,三層樓祖厝日前遭執行署查封、法拍135萬元,被迫4月底搬離,讓母子聲淚控訴,前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發現從公文送達、查封過程充滿瑕疵,且有違法之嫌,14日遞狀聲請停止點交,希望執行署撤銷、改正處分。
擔任粗工的陳男控訴,因長期在外工作,加上7旬母親識字不多,今年返家過年時,發現有買主登門看屋,這才驚覺房子遭到法拍,詢問執行署基隆辦公室,卻回應已寄了11次雙掛號催繳通知,查封後請人鑑價,今年一月已和第三拍標得買家辦好產權過戶。
前台大教授陳志龍(中),14日陪同陳男母子赴執行署聲請停止點交。圖/許家寧攝
陳志龍調閱相關卷證,發現執行署送達證書內載明拒絕受領郵件,痛批「既然是拒絕受領,怎麼能叫合法送達﹖」且執行官未通知鄰里長,就找來鎖匠逕自進屋查封,查封筆錄裡記載「現場貼封條」,但他翻遍資料,就是找不到房子貼有封條照片。
陳志龍說,基隆監理站堅持查封陳男位於基隆車站附近市值250萬元的房產,但執行署前年查封時應該會看到家中新購的冰箱、電視等家電,拍賣價值應高於2萬元,明明可以先查封帳戶、動產,或約談當事人分期付款,卻為了1萬8000的罰單,還先花10多萬元鑑價。
此外,陳志龍還說,執行署稱送達證書合法送達,上面還有陳母的簽名,不過筆跡明顯與陳母本人不同,「這裡頭很多奇怪的東西,一堆小動作。」陳說,他與陳青旭母子不認識,深入研究後,直呼執行過程非常可惡!籲執行署盡快撤銷、改正,不要走到公務員濫權、國賠等兩敗俱傷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