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蕭雅娟/綜合報導
藝人NONO陳宣裕被控性侵、猥褻6名女子,士林地方法院2日開庭審理一個多小時,其中2名被害女子曾畫出NONO家中的樓中樓格局圖,顯示確實到過家中且熟悉環境,NONO仍延續偵查中供詞,全盤否認犯罪,辯稱不認識這些女子,庭後不發一語,搭上保母車離開。
士林地院審理NONO案,共計有6名被害人、7條罪名,包含3次強制性交、2次強制性交未遂、2次強制猥褻罪嫌。2日二度開庭,NONO持續全盤否認犯行,辯稱不認識被害女子。本案交友軟體認識的被害人,2008年遭NONO稱在外用餐恐被狗仔偷拍,隨後被載至住處,遭扯下絲襪親耳、磨蹭,幸好「接電話」逃離。2010年間,NONO涉用臉書好友功能,約女子吃飯後騙到家中,命令去洗澡,違背女子意願脫褲性侵得逞。
法官開庭提示證據,也勘驗相關影片,NONO涉用雷同手法犯罪,2名曾到其住家的被害女子,已畫出住處的樓中樓格局圖,且正確率極高,顯示被害女子認識NONO,甚至夠熟悉家中環境。NONO出庭前後,面對媒體均不發一語,法官開庭約1小時後,無語搭車離開。
檢方今年5月17日偵結起訴,認定NONO利用身為藝人的知名度及工作機會,結識6名被害女子,2008年、2010年、2011年、2013年間,分別以工作邀約見面、錄影結束搭載、吃宵夜為由,在車上、住家、飯店,違反女子意願妨害性自主。
其中檢方查出,NONO犯案時還問被害人,「有沒有看過那麼大的?」壓制被害人強制性交得逞,還說「看妳叫得那麼慘,這次先放過妳。」NONO客串偶像劇時,在宜蘭縣議會巧遇電視台工作人員,竟在議會女廁熊抱、搓揉胸部,說「要不要跟我打砲?」,幸好工作人員假意順從,在NONO解褲頭時,拿出防身用的電擊棒電擊,順利逃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