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志賢、葉德正/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貪瀆案,昨天第三度提訊葉世文,查證他向遠雄收賄過程,以及有無其他評委收賄,葉供詞不變,仍堅稱收賄1600萬元,遠雄得標是評委共同決定,沒有違背職務。
台北地檢署偵辦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貪瀆案(圖/好房資料中心)

檢方昨指揮廉政署以證人身分約談遠雄財務部女財務、會計人員等3人,清查遠雄在八德合宜宅標案行賄葉的金流、資金往來及內部作帳過程,訊後請回。廉政署發現,葉向遠雄開口索賄2600萬元,遠雄5月8日得標後,葉世文急著要錢,多次暗示白手套蔡仁惠「該給的禮數要給」。
蔡回報遠雄,遠雄指示財務副總許自強須在5月下旬拿錢給蔡,許因往來銀行存放現金不多,還分批提領現金,放公司金庫。蔡也告知葉無法一次給足2600萬元,在端午節前會先給「前金」,葉當得知錢要分成兩次給時,還有點不高興。
遠雄29日下午籌足1600萬,通知蔡在當天下班後到遠雄拿,許因現金體積龐大,還要員工幫忙將錢裝進蔡帶來的大型行李袋。據悉,證人證稱,遠雄每逾100萬元支出,均需董事長趙藤雄核批,因此公司提領1600萬元確經趙同意,且銀行因當時金庫內現金不足,是分批提領湊足,事後公司指示以「公關費」、「業務費」等名目作帳。
據了解,葉仍稱遠雄得標是評委開會決定,不是他主導,不知有無其他評委收賄。檢方認為葉對案情仍未吐實,庭訊1小時後還押。趙藤雄的委任律師蔡調彰,昨到北所辦理律見後表示,趙藤雄依舊對此事造成社會困擾,感到很抱歉,他覺得該說的都說了。趙的媳婦則依舊帶著食物到北所,還送進1本書《買房也要買幸福》給趙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