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曹悅華/台北報導
快速公路陸續完工通車,為了避免拖吊廠商趁危加收拖吊費用,交通部公路總局比照國道訂定「快速公路車輛拖救服務作業要點」,統一收費標準,未來小型車十公里內收基本費1500元;大型車依車種噸數,收2625元到6825元基本費,明年元旦開始上路。
公路總局說,7月26日已訂定交通部公路總局快速公路車輛拖救服務作業要點,公告開放拖救車業者申請,比照國道辦理快速公路特約拖救車,訂定大、小型車收費基準。小型車拖救費用分為「拖救費用」、「待時費」及「現場作業費」三項,大型車則分為「拖救費用」、「待時費」及「其他服務項目費用」三項。
高(快)速公路特約拖救車車身型式。 圖/公路總局提供

公路總局指出,小型車拖救里程在十公里以內,收基本費 1500元(大型重型機車2400元)為上限,超出十公里之里程,每公里加收50元。大型車依車種噸數,收取2625元到6825元基本費,超出十公里,每公里加收55到85元。
公路總局將省道快速公路分為四個服務區段,明年元旦起,將有18家拖救車業者提供拖救服務工作,在快速公路若需拖救服務,可撥打110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或打公路總局專線0800231035,查詢各區段服務業者免付費專線。
快速公路拖救收費不含車輛檢修及加燃料、加水費用。公路總局提醒,民眾在拖車抵達前,先查看拖救車是否為高(快)速公路特約拖救車,車身為黃色,並以黑色標示「高速公路局特約拖救車」或「快速公路特約拖救車」字樣,前擋風玻璃貼有識別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