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青霖/新竹報導
新竹市主要道路分隔島上路燈燈桿,開放建商與廣告商張掛「羅馬旗」,市區各重要路口,沿路都成建商與廣告旗招,市議員張祖琰痛批市府向「錢」看「旗」,讓新竹城變成「售屋廣告城」。
新竹市光復路等主要道路分隔島上的電桿,都掛滿建商羅馬旗,被批毫無文化。(記者李青霖/攝影)
市府環保局長王欽彥承認疏失表示,開放電桿張掛羅馬旗,主要是杜絕民眾任意張貼廣告牌招,開放之後,市容確實變得較整潔,但將針對缺失在承租辦法上做適當修正,並提供部分路段給藝文及公益團體張掛。
張祖琰昨天在市議會質詢時說,有文化的城市,羅馬旗都是藝文活動內容,新竹市卻盡是「廣告」旗招,更讓人不解是,這些旗幟張掛期間至少3月、半年以上,有的一掛就一年,甚至目前核准的已排到103年底,讓藝文與公益活動的宣傳空間,壓縮到小街道,非常不公平。她說,文化局前的東大路看,看不到藝文活動旗幟,全可掛之處被建商廣告包租,真的「很離譜」。
環保局長王欽彥說,新竹市目前開放燈桿掛羅馬旗的路段有68條,可張掛燈桿總計500根。他說,「當初訂定的辦法,張掛時間與數量,確實沒有設限」,張掛羅馬旗價格,一面一周是100元,一年約有260萬元收入;過去建商找民間業者濫掛,一面是50元,租燈桿因不擔心被徹除,雖貴一點,建商還是搶著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