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洪子凱/台北報導
台北市士林區基河路某塊用地為市警局經管房地,因尚未規畫用途,前市府將其中7間店面承租給一名業者,未料該業者違約當二房東,將店面轉租給其他人,被發現後市警局終止合約要求土地歸還,業者竟不願歸還,警察局表示,已在5月底提出告訴,目前全案進入司法程序。業者強調,絕對合法合規,會靜待司法結果。
該土地原屬財政部國產署,後畫給北市府作為市警局預定用地,議員林世宗表示,該土地早期被市民占用,由於土地尚未規畫用途,經協商暫讓原商家繳租金續用,後有商家陸續搬走,空出7、8 間店面,一名在地人士透過民代,向前市府申請連租3年,承租7店面、月租金約8萬元,由於該人士非當初占用該地的居民,引起地方人士不滿,才向議員陳情。
由於租約今年4月底到期,警察局決定不續租,但業者卻繼續營業,不願還地,一名在地人士表示,業者除了條件有疑慮外,當初合約明確標示,限文創、小吃、瓷器等營業項目,且不得轉租,但業者卻當起二房東,以翻倍租金租給其他人,也從事非限定營業項目。
對此,警察局表示,該土地為警察局依「北市市有公用房地提供使用辦法」辦理租用事宜,今年3月主動訪查發現承租人有私自出租、分租的情況,立即終止契約,並且多次函告承租人要求返還房地,惟承租人拒不遷還。
警察局表示,為維護市府權益,已於上月23日委任律師至士林地檢署、士林地方法院,遞狀提起刑事竊占罪告訴及民事訟訴遷讓房屋暨追討不當得利,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
業者則喊冤強調,絕對合法合規,租店三年即便疫情影響,租金也未拖延繳交,現在疫情過了,就有其他人覬覦這塊地,全案進入司法程序,如果最後判定要歸還土地,會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