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雨鑫、邱宜君、沈能元/台北報導
Omicron疫情再延燒,今本土案例一口氣激增11例,境外新增49例。其中今天新增的本土案例中,有一起長照照顧群聚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也宣布「即起」,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住宿式長照機構禁止探視。醫院陪探病也調整相關的措施。
針對長照機構的探視規定,從今起調整,須符合二大重點的管理措施,第一為訪客管理:除例外情形暫停探視。例外情形經機構同意可探視者,應出具訪視前3天內採檢之自費篩檢陰性證明。
第二點為新進住民管理:新進住民不論是否已完成新冠疫苗接種, 一都均須出具入住機構前3天內採檢之自費篩檢陰性證明; 第二依機構人員完成新冠疫苗應接種劑次14天以上比率,採取對應之管制措施:
1.如為工作人員達90%以上且住民達80%以上之機構,自入住機構次日起14天內避免參加團體活動
2.如為工作人員未達90%或住民未達80%之機構,則自入住次日起隔離14天,或自入住次日起隔離7天,於第7天進行自費篩檢,陰性者可解除隔離,但仍須避免參加團體活動,之後於第14天再進行1次自費篩檢。
醫院的部分,北北基桃,除了特殊案例以外,禁止探病,特殊情況需要探病者,需要出具三天內抗原快篩、PCR陰性證明。探病者為完成疫苗基礎劑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者,以公費篩檢;未完成者,以自費篩檢。探病者若為確定病例符合檢驗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
第二點為住院病人及陪病者入院篩檢: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之醫院或入住前14天內居住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之住院病人及陪病者,無論有無完成疫苗基礎劑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預定(非緊急)住院者,於入院前3日內公費篩檢;緊急需住院者,於入住病房前公費篩檢。住院病人及陪病者若為確定病例符合檢驗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
第三點為住院病人之陪病者管理: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之醫院,陪病人數以1人為原則。陪病者須不具新冠相關症狀,亦未曾接觸確診個案或具相關公共場所活動史。
第四點為醫療照護人員管理:專責病房之醫療照護人員應完成新冠疫苗基礎劑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可接種追加劑疫苗者,於111年2月1日前應完成接種,未完成者應評估調整職務內容。桃園市之醫院所有單位(除專責病房)醫療照護人員,未完成疫苗基礎劑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者,每週定期進行公費篩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