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彭宣雅/台北報導
去年八月間,不少縣市因西南氣流豪雨成災,農委會首度運用有條件免勘方式,無須確認作物損失率,可直接核定天災救助,以節省勘災人力,縮短時間。當時農委會強調,是經召開專家會議,應用歷史經驗、科學數據、各地強降雨及作物耐受性等因素綜合評估,研議簡化勘查作業。
但審計部查核發現,當時西南氣流豪雨救助案廿萬9189件,但實際上從申請日期至撥款日期,平均天數達55天,已超過法定期限(44天)11天,根本未發揮簡化功效,且連對大雨影響不大的水生作物都列救助對象,未達豪雨損害標準者,也列補助,還有部分救助品項誤用簡化措施等情事,有待檢討妥處。
![5月下旬豪雨,造成苗栗縣農損2200多萬元,其中,西瓜水傷,又曬太陽爆裂,災害率達到30%。圖/苗栗縣政府提供](https://p1-news.hfcdn.com/p1-news/MzEwMDgyNG5ld3M,/b1d62980a44a6ecb_800x359.jpg/qs/r=16888)
根據審計部調查,農委會從110年8月5日起,陸續公告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計13次,核撥受災面積4萬4078公頃的救助金額,計十9億6681萬餘元。
但進一步查核發現,農委會110年8月9日公告台南市、高雄市、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及屏東縣等七縣市為西南氣流豪雨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全品項救助),但套疊雨量觀測站雨量紀錄,發現核撥「未達豪雨標準」的全品項地區救助計3萬6059件,面積5990頃,救助金額2億6153萬餘元。
審計部認為,農委會災害查報及公告階段未善用氣象資料,蒐集足夠且適切的關鍵決策資訊,災情評估機制未盡周妥。
審計部也發現,屏東縣等六市縣政府核撥水生作物救助案件1646件,救助金額計1051萬餘元,農委會未經災損勘查就將水生作物比照其他作物列入全品項救助地區,未充分考量豪雨對水生作物耐水特性,對其生長及產量影響不大;部分水生作物、巨峰葡萄、水稻、水平棚架網室及塑膠布溫網室等非簡化措施的救助對象,誤用核發救助計236件,約110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