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江慧珺/台北報導
監察院12日通過捷運內湖站聯合開發案糾正案,指北市府「將土地轉為私有」、「強制徵收土地後變更都市計畫,放寬商業使用面積」2項疏失,市議員高嘉瑜13日偕同原地主出面,痛批北市府違反誠信原則圖利建商,宛若「美河市」案翻版。
北市府強制徵地後原規畫為停車場,卻放寬商業使用面積,減少停車位,遭監察院糾正。(記者江慧珺/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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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指出,此案基地共8166平方公尺,最初以興辦交通事業為由,強制徵收全區高達84.65%土地,其餘採有償撥用等獲得;但經聯合開發後,實際作為公用事業的捷運設施使用僅佔基地面積12.62%,踰越原訂事業所需,另將徵收土地轉為私有,明顯倒果為因。
「當初若知道要做商場,就不會讓北市府徵收!」原地主鄭先生說,過去曾有多家建商表示興闢停車場意願,但北市捷運局設有限制條件,最後由潤泰集團得標。他憤慨表示,當初以停車場名義強制徵收,最後卻變成商場,樓高由9樓變15樓,停車場也由1082位減少為863位,大呼「有被騙的感覺」。
高嘉瑜痛批,此聯開案依權益分配比例市府只能取回32%,形同賤賣市產給財團,依內湖房地產市場行情概估市府損失120億元。聯開案弊案連連,她要求捷運局將所有資料解密,供大眾檢視,並成立專案小組檢討徹查。
捷運局聯合開發處副處長李政安表示,91年開始建造捷運文湖線,市府評估停車需求降低,因此將原規畫的機械車位改為平面,但停車場面積仍達法定容積560%的2/3;而樓高雖變為15層,但每層樓地板面積變小,總容積不變。
針對外界質疑市府權益分配比例過低,他指出尚未正式完成權益分配簽約,已邀請專業鑑價師和專家學者座估價,最後經市府權益分配審議委員會審議後,才能進行後續簽報。目前市府尚未收到監察院糾正文,未來將依糾正文檢討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