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News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前台南縣永康市公所積極推動並獲前體委會撥款規畫的永康國民運動中心,台南市合併後被市府封殺了。在永康市長任內全力推動該案的市議員李坤煌27日偕同永康鄉親,在運動中心預定地舉白布條抗議,誓言要討回永康運動中心,要求市府重新推動設立,否則將抗爭到底。
市議員李坤煌與永康里長聯誼會長吳燕義、二王里長謝文奇、大橋里長梁峰楠、中華里長林義泰、鹽洲里長毛三寶及數10位鄉親,在永康運動中心預定地前,高舉寫著「永康人不是二等市民,運動中心不可廢除」、「抗議永康國民運動中心被市府封殺」、「討回運動中心,捍衛永康人權益」、「永康人權益不容踐踏 永康運動中心不容廢除」、「沒有運動中心 抗爭絕不中止」等白布條,向市府表達抗議及訴求。
李坤煌指出,經地方積極爭取多年,前體委會於99年已同意且撥下800萬元經費進行規劃設計在永康二王設置國民運動中心,總經費為3.54億元。該區域原是公墓用地,總計20幾公頃,在他永康市長任內已遷移10多公頃墓地,符合體委會要求的2公頃用地,而且都是公有地、交通網開拓完善,以及對面還有網球與壘球場、籃球場等室外運動場的要件需求,永康國民運動中心興建案預計103年5月完工。
李坤煌表示,對於二王預定用地,體委會評審小組一致認為是全省13縣市設置國民運動中心最適當之處,且永康區人口22萬多,是台南市37個行政區人口最多的,需求性最高,符合市府15萬人以上的條件;至於必需15公里內無其他中心之說,經查台北市12座運動中心,各中心距離都在5公里以內,最近的甚至有在兩公里以內的;而永康運動中心用地距離市區中華西路「體三」永華運動中心約8公里,何來市府所說的「太近」?
李坤煌說,前永康市公所爭取設置時,即獲前體委會承諾與永華運動中心同樣採取相對等支應方式,如採OT方式招商,市府沒有財務負擔。而預定用地屬公有土地,土地所有權人和管理者為永康區公所,用地取得沒有問題。
李坤煌質疑,合併後市府組成評估小組,針對場地是否適宜,以及有否替代方案進行評估。但評估小組專家對永康區的周遭環境,以及當地民眾需求都不瞭解,其中指焚化廠回饋已有休閒運動設施及體育運動場地甚多,這與國民運動中心規模與意義完全是兩碼子事,存心敷衍推諉;甚至還指出「永康民眾沒有使用者付費的觀念」,這種評估報告簡直欺侮永康鄉親令人憤慨。永康國民運動中心如果真的被犧牲,對永康地區是最大侮辱,也將永康區民眾當做次等市民,成為縣市合併的犧牲者,地方絕對無法接受。
李坤煌也指出,另有地方民意代表建議國民運動中心興建在永康國小內,根本是作秀,這連體委會基本要求2公頃土地的條件都不符合,何況緊臨大型傳統市場及車流量繁雜地段,交通與停車都是一大問題,不但無法解決還嚴重影響學童學習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