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信用卡利率上限爭議,金管會銀行局長桂先農上周訪日,特別了解日本調整利率上限作法,日本是採不同借款額度訂定不同利率上限作法,分別是20% 、18%及15%,金管會將評估國內是否合適採行。
信用卡循環信用餘額(經濟日報提供)
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去年底審查通過民法修正案,將債務約定利率上限從現行20%調降至16%,金管會擔心,弱勢族群及民間借貸將受影響,可能轉向地下金融,衍生更多問題,對經濟成長也將造成衝擊。
除積極與立委溝通外,為平息信用卡爭議,金管會也對五大發卡銀行展開專案金檢,近日更將全面對所有銀行展開金檢,了解銀行是否落實差別循環信用利率的風險定價政策,若未落實,必要時將暫停銀行發卡業務。
除此,金管會主委曾銘宗也特別指示銀行局長桂先農上周前往日本拜會時,了解日本當初通過貸金業法、調整利率上限的情況,看國內有何可參採之處。
桂先農此行特別了解日本利率上限調整情況,官員表示,日本在2006年通過貸金業法,也就是所謂的貸款業法,包括信用卡貸款在內的借款利率上限,從原本的29.2%,調整為依不同貸款金額訂定不同的利率上限。
包括10萬日圓(約新台幣2.97萬元)以下,利率上限為20%;10萬日圓到100萬日圓(約新台幣29.7萬元),利率上限為18%;100萬日圓以上,利率上限為15%。
官員表示,由於信用卡是支付工具,當持卡人有急需時,也許可以適用較高利率貸款,其他額度則跟一般銀行貸款一樣,利率相對低一點。他說,若民法205條的修改主要是針對信用卡,日本作法也許可供我國參考,在不修改民法波及其他民間借貸行為情況下,看有何可借鏡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