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馬瑞君/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今年1月12日公告新民街8號、10號倉庫,登錄為「市定古蹟」,卻被發現承租戶違法拆除新民街倉庫,文資處指台鐵發「拆屋還地」公文,致倉庫被誤拆,已提告台鐵、承租戶等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台鐵則反駁是文資處「公告不清」,有瑕疵。
文資處指出,今年4月接獲通報,8號倉庫被拆除,因已列入市定古蹟,因而立即派員去請工人停工,承租戶則出示台鐵公文稱,台鐵要求他們「拆屋還地」,才會展開拆除動作;事後質問台鐵,但未獲回應,因而逕自以違反《文資保存法》提告台鐵、承租戶和拆除商。
但台鐵台中工務段承辦人員反駁,因文資處首次公布市定古蹟的標的物不清,因而第一次所列市定古蹟無效,直到他們請文資處補正後才改公告範圍,既然文資處已經提告,屆時進入司法訴訟程序再說明。
市議員江肇國表示,市府上任以來,對安和遺址、台鐵宿舍群等文化資產的處理方式太過消極,令人失望。
這次市定古蹟新民街倉庫遭所有權人拆除倉庫,蓄意破壞,他要求市政府一定要硬起來,按《文資法》強制台鐵復原倉庫,並依法究責,不要再讓台中市蒙羞。
中市舊城復興協會理事長蔡承允表示,交通部、文化部應擔起規畫台中新車站的責任,未來的鐵道文化園區、鐵道博物館,應將鐵道宿舍、鐵道倉庫等建築群,一併納入、整體規畫,讓中台灣的新門面新舊並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