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王昭月/高雄報導
台東綠島附近海域近日傳出有船舶及遊客利用推進器追逐大翅鯨,並在網路公然直播,海洋保育署獲報後,已由海巡署派船不定期監測及勸離船隻,並指騒擾鯨豚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最高可罰30萬,民眾勿以身試法。
海保署表示,所有鯨豚都屬保育類動物,追逐鯨豚將迫使鯨豚改變其牠們的自然行為,民眾如果蓄意對保育類動物騷擾,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2條,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6萬到30萬不等罰金。
海巡署綠島安檢人員對遊客進行賞鯨宣導,提醒勿以身試法。圖/海保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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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保署指出,民眾在野外遭遇或觀測鯨豚,謹記切勿包圍、衝撞切入、餵食、穿越拆散鯨豚群,對海上鯨豚,也應保持一定距離,只要造成鯨豚個體或族群行為改變,就表示鯨豚已受到人為的干擾及衝擊。
並表示,近日東部海域出現大翅鯨育幼群,民眾更應加大距離到300公尺以上,任何企圖靠近或追逐,都會迫使動物行為改變或驚嚇,遊客及船家應避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