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江睿智/台北報導
為鼓勵生育,昨日年金改革委員會議上,多位委員建議婦女請育嬰假期間雖不給薪,但應計入年金年資,至於期間保費則由政府和被保險人分擔。
育嬰假有望計年資。(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政務委員林萬億會後表示,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國家多數都有將婦女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計入年金年資;此外,昨日會議有委員提到,婦女請假照顧小孩或老人期間,年資都應計入。至於要計入多少,則可討論。
他表示,我國規定婦女育嬰假為兩年,其中有六個月可領取投保薪資六成薪,並由就業保險基金負擔財務;至於剩下的一年半則是沒有薪資,這一年半期間保費的分擔,政府可能要扮演較多角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