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林麗玉/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銀行員去年短短37天內,連續跟同一個人重複結婚、離婚,共結婚4次、離婚3次,申請4次婚假共32天,由於銀行只准第一次8天婚假,這名行員認為公司欠他24天,向北市勞動局檢舉,銀行因此被罰2萬元。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13日在臉書說,「我真的有些傻眼」,勞動局完全沒考慮這種脫法行為,有如恐龍判決。
這名銀行行員去年結婚後,向公司申請第一次8天婚假,假期結束卻沒去上班,反而馬上辦理離婚,隔天立刻又結婚,就這樣在37天內連續跟同一個人結婚4次、離婚3次,銀行被認為違法「勞基法」遭處2萬元罰鍰,銀行則反控該員惡意濫用婚假,提起訴願。
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黃珊珊13日在臉書說,「法律是合理的規範、依法行政要合情合理」。她讀法律、也當律師,但二十多年來最討厭「法匠」,因太多法官或公務員只死守著法律,讓很多民眾受到傷害,所以從政的初衷,就是希望百姓不要再因為不懂法律受到傷害,尤其是食古不化的官僚。
黃珊珊說,有些民眾真的是違法該罰,有些是真的因為公務員不敢擔當,先罰了再說,讓民眾再去訴願就好,這個案例就很明顯是那個員工故意利用婚假,想要從中得利,顯然違反誠實信用原則。
黃珊珊說,銀行只給一次婚假,勞動局完全沒有考慮這種脫法行為,只憑勞基法就對銀行裁罰,不知變通、不查證也不考慮各種情節緣由,有如恐龍判決,是會傷害人民對於政府的信任!法律是為人民存在的,不是被人利用得利或傷害他人的,依法行政當然重要,但是死守法規不知變通,才是真正的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