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顏彙燕/八德報導
八德合宜住宅招標弊案爆發後,桃園縣長吳志揚下令合宜住宅租、售比率從原先的1:9,改為4:6,提高出租率。桃園縣議員呂林小鳳和張肇良均認為,出租比應再調高,照顧弱勢,讓更多人有能力住進去,實踐居住正義美意。
桃園縣長吳志揚宣布提高八德合宜住宅(圖為建築用地)出租比,不少議員認為降低租、售金額,才能讓鄉親「有感」。(記者顏彙燕/攝影)
縣議員趙正宇表示,八德合宜住宅案先前參考林口A7合宜住宅案方式,設置10%出租比,但八德地區和林口地區土地取得成本不同,「兩者根本無從參考、比較」,現提高至40%「較為適當」。
吳志揚宣布提高出租比,趙正宇強調接下來要努力的方向是「用低於附近平均租金的2至3成價格租給居民」,以25坪房子為例,月租金約為1萬2000元以下才合理。
趙正宇表示,合宜住宅計畫預計以一坪14萬元出售「仍太貴」,經濟條件較差的人根本買不起,每坪應該降到10萬元以下,「降低租、售金額,才能讓桃園鄉親有感」。
張肇良表示,推動合宜住宅政策原是好的方向,但「對的事情交到不對的人手裡」,才會導致現在局面。張肇良認為,出租比應再調高,調到50%比較合理。
呂林小鳳則說,合宜住宅以抽籤方式出售,大多限制5或10年不能辦理產權移轉,她認為應明令限制「不可預告登記、不可信託登記」,才不會有人鑽法律漏洞。
有人質疑合宜住宅由政府提供土地,得標建商以低於區域均價3成左右的費用賣給購屋民眾,現在出售比例降低,建商無利可圖就不會來搶標。不過,呂林小鳳說,建商承接合宜住宅工程,可望帶動旗下其它建案銷售,「現在還是很多建商搶著想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