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林周義/台北報導
去年國內去年發生一次性醫材重覆消毒使用事件,引發各界譁然。為減輕病患負擔,衛福部推動醫材重消指引,並修正《醫療法》,分階段進行納管。明年起,包含植入物、長期暴露於血液的醫材,以及庫甲氏症疑似個案用過的醫材都不能重新消毒後使用,其餘醫材可彈性處理。後年起罰則將生效,醫院若沒申請就重消,最嚴重會被停業。
衛福部常務次長石崇良表示,有鑑於許多標榜一次性使用的醫材都為高單價產品,例如超音波、內視鏡電燒等,單價動輒數萬元,衛福部為此參考國外規定,訂出重新消毒再使用的指引,盼減輕病患負擔。
為減輕病患負擔,衛福部推動醫材重消指引,並修正《醫療法》,分階段進行納管。圖為民眾行經台北中央健保局1樓大廳。(中時電子報資料照片)
石崇良表示,絕對不能重新消毒的醫材有3類,第1類是植入物,如心臟節率器、血管支架等,因這些醫材都是放到身體裡面的,即便取出也不能重複消毒使用;第2類則是長期暴露於血管血液的醫材,例如心導管的導管;第3類則是庫甲氏正疑似個案用過的醫材,因普力昂成分消毒不易,不允許重複使用。
石崇良表示,考量各家醫院的內部管控狀況不一,未來醫院若需重消使用,必須先提出重消的醫材,以及相關配套措施,向衛福部進行申請,衛福部會依據醫院的能力進行核准,不是每家醫院都可以這麼做,某些醫材在A醫院可重消使用,但在B醫院卻可能不被允許。醫院若將醫材重消,必須在醫材比價網上註明是重消的產品,在使用前,醫師也要和病患說明,並取得病患同意。
衛福部擬下周公告重新消毒指引,並開放醫院申請,同時預告《醫療法》修正草案,明訂3類禁止重複消毒的醫材。後年起罰則生效,沒申請就擅自重消醫院,最嚴重可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