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章凱閎/台北報導
因應武漢肺炎疫情,勞動部下達家有12歲以下學童的家長可向雇主申請「防疫照顧假」,但不強制雇主給薪。但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表示,人事行政總處目前公布公務員可請14天「無薪」防疫照顧假,但防疫照顧假是基於重大衛生政策及公共利益,公教人員和上班族請防疫照顧假應給薪。
全教總表示,受薪家長請假是因應防疫需求,具有高度「公共利益」,應不可歸責於勞雇雙方當事人,人事行政總處給假不給薪,是帶頭樹立壞榜樣,建議政府應該參考過去的經驗,評估動用「紓困基金」、「就業安定基金」或透過減免稅賦等方式,來協助勞雇雙方落實防疫措施。
因應武漢肺炎疫情,勞動部下達家有12歲以下學童的家長可向雇主申請「防疫照顧假」,但不強制雇主給薪。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全教總也表示,根據勞動部揭露的資訊說明,防疫照顧假是因應中小學延後開學,對於有12歲以下子女受薪家長的防疫應變緊急處置,公私部門受雇者應一體適用,不應該忽略教師同樣也有兼顧職場以及因防疫而有照顧家庭成員的需求,對此,全教總已經在2月3日行文要求教育部應儘速比照辦理,並且發函周知學校。
全教總表示,有薪防疫照顧假是基於「防疫及重大衛生政策」以及「公共利益」考量下的防疫應變緊急處置,呼籲教育部應儘速發佈教師的「防疫照顧假」補起防疫破網,同時也提醒行政院對於這種明顯公教共同適用的防疫應變緊急處置,不應該公教人員分別發佈,相關部會應先共同會商再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