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杜沛學╱即時報導
12歲的童星喬喬(于卉喬)近來因喪母、父母婚姻紛爭受到廣大討論,喬爸(于志平)日前還將喬喬手寫信發成聲明稿,並將孩子的諮商錄音提供給媒體做獨家報導,此番行為引發兒少團體關注,發出聲明:「這樣的舉動不僅侵犯了童星的隱私權,也讓孩子除了面對喪親之痛,還得承受媒體報導、網友與公眾議論所導致的二次傷害。」
兒少團體聯合聲明如下:
維護兒少隱私 沒有人是局外人
2019 年 5 月 29 日
近日某童星的母親因病驟逝,媒體接連報導,讓童星父母離異後爭奪孩子監護權、安排會面衝突等爭議,再次登上新聞版面。這位星爸更透過聲明書,甚至是童星本人的親筆書信,回應各界質疑,昨(28)日更以童星本人的心理衡鑑評估報告、身心科診斷證明書等隱私資料,提供給特定媒體進行獨家報導,甚至還公開了童星接受心理諮商過程的錄音檔,該媒體並將相關報導製作成影片,上傳網路供社會大眾播放、閱覽,兒少團體一致認為,這樣的舉動不僅侵犯了童星的隱私權,也讓孩子除了面對喪親之痛,還得承受媒體報導、網友與公眾議論所導致的二次傷害。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CRC)明白揭示,隱私權是非常重要的兒童基本人權,任何人不得任意剝奪或侵害。本次事件中,星爸及媒體對外公開的諸多資料,都涉及孩子本身的就醫及心理健康評估,理應謹慎保護,不得隨意公開。何況依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69 條規定,媒體、任何人都不得公開揭露兒少監護權相關事件中孩子的姓名及足以識別其身分的資訊,目的就是為了保護孩子,免於承擔更多異樣目光所帶來的壓力與傷害。
為了維護孩子的最佳利益,兒少團體共同提出以下三點呼籲:
1. 孩子不是父母的財產,大人之間的衝突,應避免將孩子捲入。請星爸多關照孩子的身心健康狀況,避免將孩子的隱私資料,拿來作為處理家庭糾紛、搏媒體版面的籌碼或手段,避免帶給孩子更大的傷害。
2. 請媒體加強自律,停止鉅細靡遺的報導童星家長過往的衝突事件,並應將童星本人就醫、接受心理諮商等細節與隱私資料,盡快自報導中移除。
3. 童星雖是公眾人物,畢竟仍是未成年的孩子,需要你我妥善保護,請社會大眾停止轉貼、分享相關報導中關於童星個人的隱私資料,一起守護孩子的基本人權。
兒福聯盟、家扶基金會、靖娟基金會、台灣展翅協會、兒少權心會、台大兒少暨家庭研究中心、台少盟、台灣照顧管理協會、乘風少年學園、勵馨基金會、婦女救援基金會、至善基金會、智障者家長總會「按團體加入連署順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