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國樑/桃園報導
桃園市龍潭愛心長照中心10日火警造成4死13傷,社會局昨天原本排定中心4名長者送其他長照機構,但部分家屬認為遷往其他地點太遠探視不方便,且無力負擔收費高出的差額等理由,最後僅1名長者同意先遷出。
龍潭愛心長照中心發生火警,陸續賠償問題,17日將進行協商(記者張雅婷/攝影)
業者鍾朝麟表示「我還是會經營」,且1樓是合法經營,社會局不該強制遷走所有受照護的長者,希望社會局慎重考量家屬意見。
社會局原本以業者違法營業情節嚴重,堅持按照既定行程進行,但不願遷出的家屬也強烈表達不肯,而且態度堅持、甚至要投訴「市長信箱」,3方數次溝通後,社會局礙於只有1名長者家屬同意,其他長者是否遷出會再研議。
但因愛心長照有安檢等疏失,今天社會局會開出30萬元、6萬元的罰單。
愛心長照中心遷出1名長者後,目前還有17名長者、3人住院。業者昨天也和4名往生者家屬首次談賠償,鍾朝麟表達有誠意解決問題及賠償。
但因往生者都在長照中心的2樓(違法營業樓層)領不到保險理賠,導致他財務負擔加重,只能提出每人賠償150萬元、喪葬費另計。在場家屬代表不同意,表示賠償應按火險理賠每人300萬元計算,雖業者領不到理賠,但至少每人要賠償200萬元、喪葬費另計;另名家屬代表強調,要先釐清事情發生的原因再談賠償。
雙方沒有共識,最後決議請業者再評估財力負擔,17日再協商,如果談不攏就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