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雷光涵/台北報導
為避免國旅翻車意外一再重演,觀光局等相關部會昨與業者共商安全規範,要求高風險一日遊產品應下架。觀光局表示,至昨晚約一百條「一日遊」的高風險產品業者幾乎全數下架;另為方便業者規畫行程,訂出遊覽車行駛平面每日三百公里,含山區每日兩百公里的原則,但是否違法讓駕駛過勞,仍依勞基法等工時規定,不是公里數。
觀光局表示,至昨晚約一百條「一日遊」的高風險產品業者幾乎全數下架。(圖/聯合新聞網)

問及如何防杜業者表面下架,實際繼續販賣高風險產品?觀光局說,相信經歷武陵農場卅三死的重大事故後,消費者對行程會有所警覺,且旅行社硬要偷賣違法行程被抓到,會遭觀光局、公路總局及勞動部等三機關處罰,業者能承擔這樣的重罰嗎?
觀光局指出,政府要重新檢視旅遊產品消息披露後,前天中午起業者陸續自主下架高風險一日遊行程,至昨天上午剩廿幾條路線,觀光局下午再一一致電通知自主下架。至於每日行駛公里數,觀光局業務組專門委員金玉珍表示,是給旅行業者做參考值,不是用來限制遊覽車業者。
觀光局昨邀消保處、勞動部、消基會、旅行業工會等業者共商國內旅遊產品安全管理規範,相關規定重點包括,阿里山、武陵農場、清境農場、司馬庫斯、觀霧、墾丁、花蓮等從台北出發的一日遊行程,因產品風險高應下架,觀光局將列管追蹤。副局長張錫聰說,「先針對一日遊,但所有產品一樣重要。」
張錫聰說,早出晚歸的行程,旅行業應採駕駛替換機制、多元交通運具或調整變更行程;若以遊覽車為交通工具,有每日行駛公里數的原則。業者若不配合,觀光局將公布名單,情節嚴重者可開罰一至五萬,加重再罰五萬。
消保官王德明表示,若消費者已購買的行程被要求下架而無法出團,依定型化契約可歸責業者事由,依法可要求全額退費;業者也不能以增加駕駛等理由另外加價,須原價出團。
王德明說,除非主管機關認定符合「情勢變更原則」,業者才可與消費者重簽契約再調高團費,但如消費者不接受,仍應全額退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