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王思云/整理報導
近期新北市長候選人侯友宜飽受文大大群館違規使用爭議,而現在台北市長柯文哲也被議員爆料,指柯文哲目前所租用的辦公室同樣也是違規使用,猶如文大大群館案翻版。
北市議員戴錫欽今(19)在財建部門質詢,指出柯文哲以一個坐位3000元,於敦化北路145巷12號4樓承租下共同工作空間「小樹屋」,做為競選辦公室。然而,向都發局與商業處調閱資料卻發現,「小樹屋」商業登記為「不動產租賃業」,而依照「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及「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核准標準附表」規定,使用分區屬第三種住宅。
台北市長柯文哲的競選辦公室,遭議員爆料違規使用。(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另外,因「小樹屋」面臨6米道路,依法只有1樓可以作「不動產租賃業」使用,依照規定2樓以上就不可以作為營業使用,而柯文哲的辦公室就位在在4樓,明顯已經違法使用。
戴錫欽指出,這樣的作法就跟文大大群館一樣,已經要求都發局及產發局比照文大宿舍案,並要求柯文哲應該要限期改善。此外,柯文哲當了快4年市長,龐大幕僚群還找了一個違法使用的地方,當一個市長都搞不清楚土地使用分區,還要去苛責大群館是知法犯法。
戴錫欽也強調,並沒有要扼殺共同工作空間,主要是要凸顯處土管法令是否符合時宜,有無檢討修正空間,另共同工作空間的主管機關是誰都搞不清楚,市府應儘速認定。
對此,北市副秘書長陳志銘回應,將會前往現場認定,若違法使用就會更換場地;都發局則依照地址書面查詢「小樹屋」資料,確實是屬於第三種住宅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