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林麗玉/台北報導
北市府跨年舞台日前發生工安意外,一名工人從15米處墜落送醫仍宣告不治。北市勞動局勞檢處6日下午召開重大災害檢討會釐清災害原因及責任,工安意外初步認定事故發生當下雇主未確實使勞工確實戴用安全帶。也於今日函報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核備。
北市府表示,勞檢處將依法開罰承商「聯利媒體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包商「星船音響工程有限公司」各罰15萬元;下包商「享受娛樂有限公司」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
勞檢處表示,依照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職安法第6條第1項、第26條、第27條、第40條,北市府積極追究相關承攬廠商監督管理疏失之責任。在承攬管理責任部份,承商「聯利媒體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包商「星船音響工程有限公司」違反職安法第26條(危害告知)、「聯利媒體股份有限公司」違反第27條(承攬管理)有疏失,各罰15萬元。
至於設施設備責任部分,雇主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下包商「享受娛樂有限公司」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暨職安法第6條第1項規定,涉嫌違反職安法第40條,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司法)。
北市府表示,這起工安意外於12月25日發生當日,市長蔣萬安即指示原民會及相關局處啟動關懷機制 ,並要求活動承商做好聯繫、協處、慰問等工作;觀光傳播局、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社會局並前往慰問家屬,致贈慰問金共15萬元,施工雇主(活動承商下包商)亦於27日提供喪葬等緊急支應費用250萬元予家屬。
勞動局檢查處今天召開重大災害檢討會並依法裁罰,貫徹市府究責到底的決心。觀傳局強調,以上裁罰是初步結論,後續也將就其他相關調查進度來進行裁處,事實到哪裡,就處理到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