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江碩涵/台北報導
內政部營建署推出今年度住宅補貼,購屋者最高可申請二百廿萬元優惠貸款、租屋者每戶每月最高可申請四千元租金補貼、修繕者最高八十萬元優惠貸款,受理申請至八月廿九日截止。因房價偏高、房市交易轉冷,目前購屋優惠貸款尚有三千名餘額,反而租金補貼申請者比往年踴躍。
營建署表示,申請住宅補貼者應符合以下條件,台北市家庭年收入得低於一百卅八萬元、新北市一百零一萬元、台中、高雄、台南各為九十六萬元、九十五萬元、八十萬元,其他縣市為八十七萬元。
另外申請租金補貼者得符合申請人、配偶及戶籍內直系親屬均無自有住宅的條件,購屋優惠貸款者則得符合家中僅一戶自有住宅,且在申請日兩年內購屋的條件,修繕優惠貸款則得符合家中僅有一戶住宅且屋齡逾十年的條件。
營建署國宅組組長王安強表示,住宅補貼自七月廿一日受理申請,已有逾兩萬人申請,其中有一萬九千人申請租金補貼、兩千人申請購屋優惠貸款、僅二百卅人申請修繕優惠貸款。
營建署表示,倘若購屋、修繕優惠貸款沒有滿額,剩餘金額將繳回國庫,不會挪作租金補貼;住宅補貼並非先搶先贏,若家中符合低收入戶、特殊境遇、身心障礙、災民、難民等條件,將優先獲得補貼。
王安強表示,各縣市租金補貼也有加碼活動,台北市因租金較高,每戶增加一千元租金補貼,若家中有未成年小孩,則再加碼一千元;新北市、桃園縣、台中等也有增加租金補貼的戶數,但仍待地方議會通過預算。